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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民国文坛遍布我马甲 第117章

第117章

    但赵生注意到男主躲去的地方,有一些建筑材料摆放不整齐正要掉下去,于是毅然且迅速把男主推开,救了他一命,而自己却被砸到了胳膊,无法继续工作。
    男主感谢赵生的帮助,为他支付了医疗费和他们一家这几个月内的生活费。
    在同赵生的交谈中,他了解到赵生当年因天灾人祸来到美国谋生,并在此结婚生子。
    赵生的妻子在家帮人手洗、熨烫衣物,赵生原本在一户白人家庭做清洁工,因为十分勤快肯干,稳定地工作了几年。
    但随着近年来民间对华人的排挤愈演愈烈,赵生失去了这份工作,只能在建筑工地打杂工过活。
    男主想到近年来对华人的歧视和排挤,他原本也觉得这些人愚蠢、愚昧、肮脏、缺乏文明。
    但真正和赵生接触后,他发现赵生家里虽困苦,但家里干干净净,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也温馨动人,提起的家乡种种风俗也十分独特有内涵。
    更重要的是,在这样的排挤之下,赵生一家竟然还零零碎碎学会了英语,能进行日常交流——这怎么会是愚蠢的人呢?
    坐在一边看最新手稿的杨时薇忍不住问:
    “小姑,外国人真的这么觉得吗?觉得我们愚蠢愚昧肮脏??”
    “是的,他们觉得和我们不是一个物种,我们是更低一级的。”
    “胡扯!”
    杨时薇气得拍了下桌子:
    “我看他们才是真蠢呢,那些人来了中国这么多年,说中文还是磕磕巴巴,甚至干脆学不会。
    而我的同学朋友们,即使从未去过外国,也能学会英语,甚至是法语、德语、俄语,还有不少人能同时学会几种语言。
    到底是谁更愚蠢啊!”
    杨时薇抬起袖子闻了闻自己胳膊,然后伸到杨金穗鼻子下面:
    “小姑你闻,我前天洗的澡,这么热的天气,我即使两天没洗澡,身上也没有汗味。
    而他们呢,身上的臭味不喷香水都遮不住!他们才是肮脏的吧。”
    杨金穗不想闻的,但凑这么近,她一呼吸就闻到了。
    好在这个侄女真没说谎,身上不仅没汗味,还有股洗护用品的淡淡香味。
    “好啦好啦大小姐,别生气啦,总有一天这种事情会改变的。
    有一天他们会争着说我们的好话,说我们文明、友善、聪明,说我们的国家安全、繁荣、强大。”
    杨时薇哼哼唧唧,不太相信,还是继续往下看。
    张生只是一个小插曲,男主发现他的聪明,便安排他到自己家的产业做事。
    接下来的情节,还是男女主之间的情感纠葛。
    女主逐渐被男主打动,还不等表明心意,突然得知家中出了变故,正在此时,男主家的生意也到了要紧的时候,没办法陪她回国。
    女主回英国后,发现自家产业又出了问题,父亲生病,母亲痛哭,弟弟年龄又小,女主只能自己扛起来这些事。
    这部分,就是女主的高光时刻了,杨金穗是不可能只让男主一个人发光发热,女主却毫无华彩。
    女主经过一系列探查和研究,终于发现自家的危机,原来是青梅竹马家里的阴谋,他们想要吞并自家的祖产。
    两家既然能让孩子成为青梅竹马,从小一起玩耍,那自然是因为……两家的封地是相邻的。
    青梅竹马家想吞并旁边这片地,扩张自家的产业,也是有其现实因素的。
    发现了阴谋和算计自家的人,女主通过种种手段反击了回去,解决了家族的危机,然后回到美国。
    在此时,女主更加坚定了自己对丈夫的好感,开始回应男主的关怀。
    但男主不知道女主家的危机已经解决,还以为女主是为了求他帮助自家而做这些事,开始失望。
    然后经历了一系列误会、伤害、解除误会的剧情,两个人终于互通心意,包饺子结局。
    说是短篇,其实这篇写下来并翻译成英文后,也有一万字左右。
    杨金穗也不确定是否需要删改,准备等给大伯看了之后再考虑后续修改事宜。
    除了这个爱情故事以外,杨金穗还写了两篇。
    一篇是侦探探案故事,不过,此时正是阿加莎的全盛时期,还有正在火热中的福尔摩斯探案集,杨金穗对这篇的信心不是很足。
    特别的一点是,这个主角是一只灵魂投生到狗身上的女孩。之所以用一只这个量词,是因为她现在真的是一只狗。
    原本杨金穗想写猫来着,因为她更觉得猫的体型更加灵巧,又因为比较神秘而显得做什么神经的事情都很正常。
    但她后来想了想,美国人好像是养狗大国的,那应该是更爱狗的,
    另一篇是……吸血鬼。
    杨金穗了解过,此时美国的吸血鬼形象,还是完全的反派怪物设定。
    主流形象是这样的:尖耳、长爪、枯瘦、毛发浓密、脸色死灰、无影子、不映镜、怕光、怕十字架、怕大蒜、怕银器。
    这和后世的,在阳光照射下,皮肤如钻石一样闪闪发光的美丽长生种完全不一样嘛。
    当然,杨金穗不是说这种怪物形象她不能写,大不了写成恐怖故事嘛。
    问题是此时的吸血鬼题材故事,是发表在廉价杂志上的。
    众所周知哈,黄和暴和恐,往往是三胞胎般地同时出现。
    她取了个这么文雅的笔名,设定了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天真男青年形象,写的小说印刷在下三烂杂志上……
    她不是大明星,崩人设是没有人替她捂嘴的。
    所以,杨金穗写的,是几十年后逐渐成为主流的,亦正亦邪的智力与人类等同的生物。
    对这一篇,杨金穗也不是很有信心。
    但之所以选这个题材冒险,是因为一旦可以发表,以后世经过验证的吸血鬼形象的经久不衰的魅力,她这个第一个吃螃蟹的人,就能迅速打开市场,成为吸血鬼流的开山鼻祖。
    而她需要为此付出的,不过是一些脑细胞,以及杨满福的一双手的几天使用权。
    不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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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作者有话说:算是双更合一了,因为分开的话觉得这部分内容不太完整。
    另外,准备搞个抽奖。
    其实入v以来,一直想回馈一下粉丝的,但是,我之前一直没找到抽奖入口,再加上过年,有时候就玩得忘情了,发狠了,什么都不记得了。
    要上班了,理智开始回归现实了,智商重新占领高地了,嗯,抽个奖吧,希望大家,即使假期结束,也能开开心心的。
    第106章 盗墓后续 敬之大伯真是个办实事的……
    敬之大伯真是个办实事的人。
    杨金穗忍不住在心里对他竖大拇指。
    具体体现在, 杨金穗写的短篇小说,他个人认为不符合他的审美,但, 不理解却尊重, 在得知家里的孩子看过后觉得很有意思后, 杨敬之就同意帮杨金穗投稿一下试试。
    如此的开明、热情以及伟大!
    杨金穗这么开心,当然不全是因为英美两国的稿费更高,她不是那么肤浅的人。
    她只是单纯地想把快乐和精神上的享受,播撒给全世界的读者。
    但这个过程必定是漫长的——杨金穗指的是拿到稿费的过程。
    毕竟要通过杨敬之的朋友的审阅, 然后才能寄过去,然后才能收到是否录用的回信。
    为此, 杨敬之还让他大儿子帮杨金穗在外国银行办了个账户, 用来接收稿费, 就不经过他的手了——敞亮啊!大伯!
    但杨金穗是等不到拿到稿费单的那天了,她在这里已经消磨了太多时间,不知不觉,距离开学只有半个月了,重点是,作家交流会再过几天就要举办了。
    前几日, 冯知明已经给她发了电报,据说,在政府和外国势力的重重压力下, 他奋而加速, 已经把《凡骨初登修仙途》连载完了。
    这才是真的勇士啊,简直是顶风作案、高调挑衅。
    《京报》为此还加印了不少页数,让读者们直呼“《京报》不过日子了!”
    当然,读者们也是很给力的, 受最近的新闻的影响,也是因为《京报》最近几期的报纸实在是量大管饱,据说,《京报》的销量简直是达到了近几年的最高峰。
    而在各地工人纷纷罢工、游行、宣讲抵制英国势力的时候,北平里和《京报》长期合作的印刷厂工人们很给面子地继续兢兢业业干活,甚至是加班,这才达成了冯知明想要尽快把小说连载完的目的。
    总之,这样的结局,也是多方努力下的结果。
    既然是连载完了,那也没什么好对作者施压的了。
    那么,杨金穗自然是可以想回就回了。
    那就回吧~
    一路顺风——因为敬之大伯赞助他们购买到了高端车厢的车票,的确是舒服了很多,虽然只有几个小时的路程,但有柔软的宽大到可以躺下的沙发,还有饮食供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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