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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朕对督公强取豪夺 第7章

第7章

    回想起来当初,倒觉得有几分好笑,我竭力的想要隐藏起自己的小心思,但是,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偏偏好像在昭告众人——我爱他。
    喜欢这件事本身,哪怕闭上嘴,也会从眼睛里面跑出来。
    我也不能例外。
    28
    第二日,天光大明。
    因为昨日新帝登基,所以连休三日,还好今天不用上朝。
    江知鹤已经醒了,他靠在床边,整个人被裹在宽大的外袍里面——应该是昨夜青佑去给他拿来的。
    他身形实在消瘦,那袍子松松垮垮的披在他肩上,完全挡不住肩颈处密密麻麻的痕迹。
    ——他身上太容易留下痕迹了。
    到后来他还是哭了,把我的背都挠出好几条红痕,说他像只猫,他还真就和猫一样喜欢挠人。
    现在他躺在床上,手里拿着一封信,这封信是我昨夜在他昏睡过去之后,去书桌写的,写完之后吹干收进信封里,再放到他的床头,等他今天早上一醒来就可以看到。
    江知鹤看得很认真,他认真的时候,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柔和的光辉。
    可能是我对他的滤镜太深了。
    他见我醒了,朝着我扬了扬手中的信纸,笑道:“这是什么?”
    我抱住他的腰身,深深地吸了一口他身上清香的气味,略感满足,理直气壮地说:“自然是朕的情书,普天之下,仅此一份。”
    江知鹤莞尔,小心翼翼地把信纸叠好收在床头,可我看过去,却觉得他又高兴又悲伤。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
    29—关于陛下的情书
    江卿吾爱:
    吾不善书,而思至繁重,言不足堪意,纸不足载心,愿卿解之。
    十四岁,初见卿,惊为天人,不自知。北境乱,未及言,即赴沙场,年少无知,不知情为何物,当时只觉悦目。
    后十一年,建功立业,军中无敌,时有人进献异族美人、军中丽奴,皆绝色也。然吾冷然拒之门外,未尝与之亲近。非以其貌不艳,实因非卿不可。
    若卿闻此言,必笑吾似情窦初开之少年。然所言皆实,无一虚言。
    王者之道,喜怒不形于色,心事勿让人知,乃能善御下也。然吾不欲如是待卿,吾此生挚爱,非止臣子而已。吾愿与共分权柄,冀以夫妇之姿相处,吾心至诚。
    吾虽习武,非止武夫也。陆氏世代忠烈,吾亦深受其泽,欲救万民于水火之中。
    卿之才,自幼受誉,白衣卿相亦能为之。吾甚赏,不欲囚卿于宫墙之内,不忍见受丝毫委屈。故,赐红衣卫,可督察百官;赐司礼监,可侍立吾侧。
    诚欲爱一人,则终身为其所爱,无有贪心。自古以来,妻妾成群者,非真爱其妻也,于口说之,未行其实,则为不爱。
    以吾爱,故后不复立后,亦无后宫三千,不近莺莺燕燕,他人皆不及卿。卿乃艳绝,纵复有甚美者,然其人自有与之相配者,我亦与之无意。
    此信,望卿悦之。
    第7章
    31
    过了两天,我表姐回来了。
    许娇妗,前朝长公主,明帝长女,手握金吾卫,攻破宫门之时一路护送明帝难逃至江南,后弑父归降。
    明帝膝下有三子一女,长女许娇矜,素以美貌著称,听闻匈奴王子颌勒夜闯长公主殿,出言不逊,被长公主持刀削下一截鼻梁,遂,求亲之事作罢,匈奴南下发兵,陆家将领连夜赶至北境,十万大军对战二十万匈奴军,祖父用兵如神,大胜。
    她小时候就挺能打的,骑马射箭比一众男孩都厉害,生性冷艳,身上留着陆氏的血,生来就是不屈的鸾凤,被困这宫廷之中,金笼锁住了在这皇宫之中的每一个灵魂。
    这次她归降,我派许松出城迎接,晚上的时候,我躺在榻上看话本——这是我为数不多的比较文雅的乐趣,然后江知鹤敲了敲门就进来了。
    他要向我跪下行礼,我摆了摆手免了,把游记一放,起身去拉他的手。
    我握着他的手腕,只觉得他太瘦了。
    仿佛轻轻一折便能断裂,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,像是精心雕琢过的玉石,光滑而富有光泽,美则美矣,是在看着脆弱可欺。
    “四下无人,用不着这些虚礼。”
    自从我讲明真心之后,我单方面觉得我们的感情还是很好的,一有空就会见面滚在一起,没有空也会见面……虽然一般都是在在一个屋子里各自忙各自的。
    我轻轻一拉,江知鹤顺着我的力气被我拉到怀里,美人入怀,松香如墨,我心情很好地抱着他一起躺在那个美人塌上,由着他压在我身上,他的脑袋枕在我心口。
    “陛下,”他柔柔地开口,“前朝长公主不日即将入朝,听闻陛下与她幼时交好,感情甚笃。”
    我:“……。”
    其实也不是很好,我小时候皮的时候还挨过她的夺命当胸一脚,还被她骗去掏鸟蛋结果被鸟追着啄。
    该死,为什么要开启这个让我很没有面子的话题。
    我当然不可能告诉他我的黑历史,只能硬着头皮点点头:“还好吧。”
    他问:“此次她劳苦功高,斩下废帝头颅归降,不知陛下打算如何安排?”
    说实话,我还没想好。
    其实这一路打上中京一路顺畅,也有许娇妗的功劳,是她截杀信使,是她里应外合开了城门。
    许娇妗之前信里说,事成之后想去北疆,祖父战死埋骨之地,她想去北疆守着那里。
    其实也挺好的,陆氏将领都在战场上生生死死,我可以给她封个王,把她弄去北疆镇守,顺便清理一下那里的官吏。
    唯一的问题是,自古以来,未曾有给女子封王的例子,我一想到不得不和朝臣僵持,就觉得头大。
    我对江知鹤说:“至少得封侯。”
    “封侯?”江知鹤看起来有些震惊,随即又笑道,“自古以来,未曾有女子封侯拜相,只怕朝臣不许、天下非议。”
    我静静地抱着他,想了想,说:“论功行赏,不可拘于男女。乾坤并健,阴阳合德,始能成事。”
    “朝臣是朕之臣子,更是天下之朝臣。国土之万民,四成为女,六成为男,男子可为,女子未必不可为。”
    一瞬间,我觉得江知鹤眉眼柔和下来了,看我的眼神都有些温柔,我不知道他此时在想什么,只能感受到他柔柔地贴近我的胸口。
    “陛下乃天下之君王,生该如此,运该如此,陛下之意乃是天意,天意怎可违,微臣有一计,可叫陛下如愿。”
    我忽略他对我吹的彩虹屁,揽着他纤细的腰身往上抱了抱,防止他滑下去,捏起他瘦的有些骨相明显的下巴,
    “你倒是快说。”
    江知鹤被我从我的怀里挖出来,他清凌凌地起身,走到一旁的案牍前,对着我笑了笑,开始研磨。
    因为我们两个私下相处的时候,我不喜欢有旁人在身侧,总让我有一种被窥探私生活的不适感,所以侍从被我赶出去了,现在江知鹤只能自己侍弄笔墨。
    他以前就尤善书法,是夫子最喜欢夸的那种人,此时他身着朱红官服,端立于案前,眉目清秀,面似冠玉,身着红袍绣云,腰系玉带,足蹬锦履。
    执笔蘸墨,如行云流水,一气呵成。
    他或许生来应是白衣卿相,奈何沦落至此,虽风骨犹存,却玉碎山倾。
    我也不想躺着,就起身凑过去替他接着研墨,伸手将墨块放在墨盘中,加了点水,然后用墨杵在墨盘中搅拌研墨。
    他一看我动手,眉头就皱起来了。
    “微臣惶恐,怎敢劳烦陛下。”
    我摆了摆手:“也不是头一回了。”
    他见我已经动作,便不再说什么,只是提笔落墨,画出三方之势。
    “前朝党争严重,党争之弊,乃士大夫之失德。科举制兴,士大夫权势渐重,排武人、霸朝堂,自成派系,各怀私欲,竞逐权位,此乃劣根性作祟。利益之集团成,各有所图,皆欲自保,致使斗争加剧。”
    “陛下应知,今日朝中之势分三方,文为一方,武为一方,宦臣一方。宦臣为陛下手中鹰犬,文武为朝之栋梁。”
    “今朝以武掌权,武将势大,以陆氏为首,更是以陛下马首是瞻,然文武自古不和,文臣之中,以清贵之首沈太傅为势。”
    “沈太傅年过半百,子女具逝,膝下无人,只有一个孙女沈无双,才学不输男子,前日,刑部立案,沈氏女以故意杀人罪入狱。”
    我一听,来了兴趣:“故意杀人?”
    果然吃瓜是人类的原始本能。
    江知鹤点点头:“据说,其未婚夫礼部尚书之子袁英,酒后欲闯屋侮辱于她,此女性烈,挣扎之中,将其推入寒江湖,救上来的时候,人已经没气了。”
    他话已至此,不必多言,我就知道他的意思。
    “所以朕要去主持公道,抓其软肋,收服沈太傅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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